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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4-2025学年学生出国(境)学习交流资助评审工作的通知
2025-10-28 10:42 彭雪莹 

各培养学院

为鼓励支持学生参加学校公派出国(境)学习交流项目,不断提升国际视野与国际竞争力,根据学校普通本科学生出国(境)学习交流资助办法》(重科大发202596号)研究生出国(境)学习与学术交流管理办法(重科大发202598号)文件精神,决定开展2024-2025学年学生出国(境)学习交流资助评审工作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审及资助范围

(一)评审范围

2024-2025学年期间参加学校组织实施或认可的出国(境)学习交流项目,并学成返校的本科生或研究生,可自愿申请项目范围包括:

类别一:与国(境)外合作高校开展的学分互认项目;

类别二:学生赴国(境)外参加短期学习交流项目;

类别三:研究生参加国(境)外院校、科研机构等单位举办的国际学科竞赛或国际学术会议。竞赛主题或会议内容应与研究生研究方向基本一致

获得当年度国家奖学金或国家励志奖学金者,不可重复申请本资助已获得国家或市级单位公派出国留学项目资助,或国(境)外院校、科研机构等单位资助者,不再享受学校专项资助;同一出国(境)学习交流项目,原则上不享受学校重复资助;学生在校期间原则上只享受一次本项目资助。

)资助标准

资助标准照学校普通本科学生出国(境)学习交流资助办法》研究生出国(境)学习与学术交流管理办法相关规定执行。

二、评审程序

(一)个人申请

1.符合条件的本科生或研究生于2025103017:00向所在学院提交以下申请材料:

1《重庆科技大学普通本科学生出国(境)学习交流资助申请表》(见附件1

2)《重庆科技大学研究生出国(境)学习与学术交流资助申请表》(见附件2

3相关支撑材料原件(核实后退还学生)及复印件包括但不限于:学习交流期间成绩单、荣誉证书、社会实践证书;外语等级证书或成绩;论文收录或发表证明(如IE检索报告)等

(二)学院审查

培养学院负责审核学生资格申请材料在每一份复印件上签署“与原件审核一致”并加盖学院公章。所在学院按推荐顺序确认推荐资助学生名单,2025115(星期17:00将签字盖章后的学院汇总表(见附3学生申请材料及其他支撑材料复印件,统一报送至国际合作与交流处(厚德楼H225室)不接收学生个人申请

(三)学校评审

国际合作与交流处对学生的申请材料进行复核,复核无异议后提交至学校评审。

)公示及发放

审定通过后拟资助学生名单进行全校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执行资助。资助发放按照学校相关资助管理制度,一次性核发至学生本人。

特此通知

 

附件:1.重庆科技大学普通本科学生出国(境)学习交流资助申请

2.重庆科技大学研究生出国(境)学习与学术交流资助申请

3.重庆科技大学学生出国(境)学习交流资助申请汇总表

 

 

                            国际合作与交流

                                                                     20251028

                (联系人:彭雪莹     联系电话:65022200

附件【附件1:重庆科技大学普通本科学生出国(境)学习交流资助申请表.doc已下载
附件【附件2:重庆科技大学研究生出国(境)学习与学术交流资助申请表.docx已下载
附件【附件3:重庆科技大学学生出国(境)学习交流资助申请汇总表.docx已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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