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网站中心>>首页>>通知公告>>正文
关于选拔2026年春季普通本科生赴海外友好合作高校交换学习的通知
2025-10-28 10:40 彭雪莹 

    根据我校与海外友好合作高校签订的合作协议,学校将选拔优秀本科生参加2026普通本科生赴韩国国立昌原大学、韩国岭南大学交换学习项目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说明

(一)韩国国立昌原大学

交换学习期限为学期20262月至20266);名额4人;冶金与动力工程学院、材料与新能源学院相关专业。

(二)韩国岭南大学

交换学习期限为学期20262月至20266);名额5人;材料工程与科学、机械工程、电气工程、计算机科学、化学工程、生物工程、制药工程、土木工程、建筑设计、工商管理、酒店管理、国际经济与贸易、数学、物理、外语等相关相近专业。

二、选拔要求

(一)坚持党的基本路线、方针和政策,具有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

(二)遵纪守法,无违规违纪记录,品德优良,身健康,能圆满完成学习任务

)仅限目前在校大本科学生

(四)学习成绩优良,所修全部课程平均绩点2.8(含)以上具有良好语言技能。

三、费用说明

根据我校与韩国国立昌原大学韩国岭南大学合作协议,对方免除我校学生交换学习期间学费,学生缴纳重庆科技大学学费在外期间住宿费、生活费、保险费及其他费用由学生自行承担

、报名及选拔程序

(一)学生线上申请。申请者2025102717:00前,在学生奥蓝系统“海外留学”栏目下“赴海外学习申请”中进行线上申请,其中“海外项目”选择“2026季交换学习项目”。

(二)学院组织推荐。申请者所在学院确认组织推荐学生名单,不限名额,按推荐顺序排序103112:00前将以下材料签字盖章后交至国际合作与交流处厚德楼H225

1.2026普通本科生赴海外友好合作高校交换学习推荐汇总表(见附件)

2.中英文在读证明

3.中英文成绩单

4.学生个人护照复印件,尚未办理护照的学生需抓紧时间办理,有护照的学生请确认护照有效期在12个月及以上。

(三)学校审核推荐。国际合作与交流处牵头组织学生处、教务处等职能部门对候选学生进行资料审核和面试,具体时间另行通知公示无异议的被学校批准为赴海外友好合作高校交换学习推荐人员

(四)海外友好高校确认。国际合作与交流处负责将推荐人员名单及材料报送海外友好合作高校,由其确定录取与否

(五)相关手续办理。确定录取后,国际合作与交流处将指导学生办理出国手续,完成校内备案手续预计出行时间为20262

、其它说明

确认录取的学生不得随意放弃资格,否则取消本人参加学校所有出国(境)项目的申请资格。

特此通知

 

附件:1. 2026普通本科生赴海外友好合作高校交换学习推荐汇总表

            2.韩国国立昌原大学项目简介

            3.韩国岭南大学项目简介

 

 

国际合作与交流

20251022

                    (联系人:彭老师   联系电话:65022200

附件【附件1:2026年春季普通本科学生赴海外友好合作高校学习交流推荐汇总表.doc已下载
附件【附件2:韩国国立昌原大学项目简介.pdf已下载
附件【附件3:韩国岭南大学项目简介.pdf已下载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