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澳台办函〔2017〕004号
关于选拔2018年春季赴台湾中央大学
学习交流学生的通知
各学院:
根据我校与台湾中央大学的合作协议,我校将选拔5名学生赴台湾中央大学进行为期一学期的交流学习。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交换项目说明:
学习时间:2018年3月至2018年6月;
选拔范围:目前在校本科大二或大三学生,具体专业如下;
信息与通讯类别 |
资讯工程学系 |
通讯工程学系 |
信息管理学系 |
电机工程学系 |
基础科学类别 |
光电科学与工程学系 |
物理学系 |
化学学系 |
数学系 |
工程科学类别 |
化学工程与材料工程学系 |
机械工程学系 |
土木工程学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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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财管、文学) |
经济学系 |
财务金融学系 |
企业管理学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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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 额:共5名;
费用说明:台湾中央大学将减免我校交流学习学生学费,学生仍应缴纳重庆科技学院学费;在台湾期间住宿费、生活费、保险费及其他个人消费由学生自行承担。
二、 报名要求:
1.综合素质高;道德品质好,未受过纪律处分;身体健康,能圆满完成学习任务。
2.学习成绩优良,所修全部课程平均学分绩点达3.2以上(含3.2)。
三、 修课和学分认可:
学生在台湾中央大学所修课程学分,可被重庆科技学院认可为同类或者相近课程学分。
四、 报名及选拔程序:
1. 学院组织申报及初次筛选:即日起至10月18日,各相关专业的学院推荐学生2名;
2.学院确定初选学生后,将候选人相关材料汇总(见附件一和附件二)提交港澳台事务办公室,提交截止时间为10月18日下午5:00;
3.港澳台事务办公室牵头组织学工部、教务处等职能部门对候选学生进行面试或资料审核;
4.港澳台事务办公室向台湾中央大学提供访问学习学生相关申请材料,由台湾中央大学确定录取与否;
5.台湾中央大学录取后,访问学习学生11月上旬开始办理赴台手续;
6.预计出行时间为2018年2月下旬;
7.其它说明:请各学院广泛宣传,精心组织,择优选拔项目学生。在学生确定参加该项目之后,学院方可做出推荐。通过选拔的学生不得随意放弃资格,否则取消本人今后参加出国出境项目的资格。
联系部门:港澳台事务办公室 地点:博学楼F105
联 系 人:曾诗岚 电话:65022514
特此通知。
港澳台事务办公室
2017年10月13日
附件一:赴台湾中央大学访问学习候选学生汇总表
附件二:重庆科技学院学生赴台学习申请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