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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选拔2019年秋季本科学生赴国(境)外友好高校学习交流的通知
2019-03-18 18:16  

校属各单位:

根据我校与国(境)外友好高校签订的合作协议,我校将选拔2019年秋季本科学生赴相关大学进行交换学习。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交换项目

友好高校

我校对应学院或专业

名额

学习期限

意大利佛罗伦萨大学

美术类、设计类专业

5

2019年9月至2020年1月一学期

台湾中央大学

物理、数学、化学、光电科学及工程、材料工程、土木工程、企业管理、咨询管理、财务金融、经济学、电机工程、资讯工程、通讯工程

5

2019年9月至2020年1月一学期

韩国国立昌原大学

冶金与材料工程学院

6

2019年9月至2020年7月,一学年

韩国国立庆北大学

冶金与材料工程学院材料工程、机械与动力工程学院机械电子工程、化学化工学院化学工程、建筑工程学院土木工程、工商管理学院酒店管理专业

5

2019年9月至2020年1月,一学期

韩国岭南大学

材料工程与科学、机械设计、机械工程、电气工程、信息与通讯工程、计算机科学、化学、化学工程、生物工程、制药工程、土木工程、建筑工程、建筑设计、工商管理、食品科学与技术、酒店管理、国际经济与贸易、数学、物理、英语等相关专业

5

2019年9月至2020年1月,一学期;或2019年9月至2020年7月,一学年

墨西哥维拉克鲁斯大学

专业不限,英语、西班牙语、汉语言文学专业优先

4

2019年9月至2020年7月,一学年

阿根廷国立利特瑞尔

专业不限,英语、西班牙语、汉语言文学专业优先

4

2019年9月至2020年7月,一学年

二、选拔要求

1.仅限目前在校大一或大二本科学生;

2.综合素质高;道德品质好,未受过纪律处分;身体健康,能圆满完成学习任务;

3.每个项目具体要求请见《2019年秋季本科学生赴国(境)外友好高校学习项目说明》(附件一)

三、费用说明

依照我校与国(境)外友好高校协议,对方学校免除我校学生学费或住宿费(具体说明请见附件一),学生应缴纳重庆科技学院学费;在国(境)外期间其他费用需自理。

四、报名及选拔程序

1.符合选拔条件的学生填写附件申请表格,向所在学院申报,申请截止日期为3月22日17:00;

2. 学院确定初选学生后,将候选人《重庆科技学院

本科学生赴国(境)外学习交流申请表》(见附件二)及《2019年秋季本科学生赴国(境)外友好高校学习汇总表》(见附件三)签字盖章后报送外事处;

3. 外事处暨港澳台办公室牵头组织学工部、教务处等职能部门对候选学生进行面试或资料审核并确定初选人员,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4.公示5个工作日无异议的初选人员方被我校批准为赴国(境)外学习交流推荐人选,外事处暨港澳台办公室向上述友好高校提供交换生申请材料,由对方高校确定录取与否;

5. 确定录取后,外事处暨港澳台事务办公室将指导学生办理出国(境)手续;

6. 预计出行时间为2019年8月。

五、其它说明

派出学生人数将纳入学院派出学生年度考核指标。通过选拔的学生不得随意放弃资格,否则取消本人参加学校所有出国(境)项目的申请资格。

特此通知

附件:1. 2019年秋季本科学生赴国(境)外友好高校学习项目说明

2.重庆科技学院本科学生赴国(境)外学习交流申请表

3.2019年秋季本科学生赴国(境)外友好高校学习汇总表

外事处暨港澳台事务办公室

2019年3月18日

附件【附件1:2019年秋季本科学生赴国(境)外友好高校学习项目说明.doc已下载
附件【附件2:重庆科技学院本科学生赴国(境)外学习交流申请表.doc已下载
附件【附件3:2019年秋季本科学生赴国(境)外友好高校学习汇总表.doc已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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