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属各单位:
根据《关于选拔2027年春季普通本科学生赴海外友好合作院校学习交流的通知》(国合函〔2026〕17号)要求,依据《普通本科学生赴国(境)外学习交流管理办法》(重科大发〔2025〕97号)精神,本着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经学生申请、学院推荐、面试考核等程序,确定2027年春季赴海外友好合作院校学习交流拟推荐人选。现将拟推荐人选名单予以公示(见附件),公示时间为2026年11月4日至11月10日,逾期不再受理。
如有单位或个人对学生派出资格持有异议,可通过电话、邮件等方式向国际合作与交流处实名反映(不接受匿名反映)。反映内容应真实有效,受理人将对反映人信息严格保密,并认真调查核实。
受 理 人:刘婷
受理邮箱:2023005@cqust.edu.cn
受理电话:65022200
受理地点:厚德楼H225室
附件:2027年春季赴海外友好合作院校学习交流拟推荐人选名单
国际合作与交流处
2026年11月4日